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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启事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9-05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用工需求,我公司采用派遣制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劳务派遣人员2名,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评估所(教师发展评估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办事认真,吃苦耐劳,有团结协作精神。

    2.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身体健康,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岗位条件

    1.办公室工作人员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等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稿撰写能力。

    2.教师发展评估中心工作人员

    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统计学等相关专业,有教师教育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事宜

    (一)实行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下载、填写《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附一份个人简历(含相关佐证材料)发至邮箱:785374131@qq.com。

    (二)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三)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716029,15823303173。

    四、考核使用

    (一)具体考核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参加考核时须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考核方式为专业考核 面试。

    (二)经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三)拟使用人员体检合格后,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按国家法律规定签订含2个月试用期的劳务派遣合同。试用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解除劳务派遣关系。

    五、相关待遇

    我公司联系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为正式派遣人员购买五险一金,并按相关规定为其购买因公出差意外险,按照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原则落实薪酬福利待遇,职称申报评审、岗位晋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附件:派往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doc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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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3-67715619/67715619. 传真:023-67715619/67716165.

网址:http://cee.gov.cn 电子邮箱:cqspg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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