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参与《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调研工作
编辑: 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4 浏览次数:0


     根据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实施调研试点项目工作计划与总体部署,2019年5月14至17日,我院参与对重庆市四个试点区(万州区、渝中区、南岸区、合川区)开展《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我院副院长沈军全程参加了调研活动。

       本次调研方式主要有,一是座谈调研,开展《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实施情况调研、推进项目全国试点地区实地调研与指导主题宣讲会和专项调研座谈会。二是实地调研,进行现场抽样调查、问卷,访谈学生家长、教师、学校主管干部,召开座谈会,查看环境与查阅资料等。

       座谈调研主要就所在部门围绕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开展了哪些工作,有哪些具体做法和经验;所在部门围绕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遇到哪些实际问题,导致问题的原因是什么;所在部门开展《残疾人教育条例》专题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的具体举措有哪些;对《残疾人教育条例》的落实有哪些建议和意见展开。

       实地调研共调研开展随班就读的幼儿园2所、小学4所、中学3所、特殊教育中心2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1个、特殊教育学校2所、职业学校1所。同时,走访送教上门的学生家庭。

       本次调研为《残疾人教育条例》立法后评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