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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9-05

    为落实渝教评专纪要〔2020〕4号要求,全面推进重庆市教育评估院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化办公水平与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开展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建设。特发布本公告。

    一、比选内容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

    二、项目限价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20万元整。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已设置采购预算为项目最高限价。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基于项目整体功能完整完善需要产生增项,其最终结算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有效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不具有独立法人的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能参加比选。检查内容包括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复印件(现场比选时需查验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提供3份供货商近三年内完成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似的合同。

    四、比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9:00-2020年12月9日17:30。

    (二)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分别扫描后一起发送到邮箱785374131@qq.com。

    (三)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14:00—14:3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重庆市教育评估院403室。

    3.投标文件用文件袋加盖公章密封,在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

    4.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在采购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送至投标现场。

    5.未按上述要求送达投标文件,采购方将拒接收。

    (四)无效投标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文件未密封;

    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3.投标文件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有严重背离;

    4.报价严重偏离市场价格或超出最高限价;

    5.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

    6.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7.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由投标单位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记载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询价文书规定的完成期限。

    五、比选安排

    (一)时间

    2020年12月10日14:30。

    (二)地点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407会议室。

    (三)要求

    所有参加比选供应商必须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及信息,若涉及有关证书、资质复印件,须带原件备查。

    (四)联系方式

     周老师  67716029 17347896720

    六、项目服务要求

    (一)建设地点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二)建设内容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结合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实际需求,应具备但不限于公文收文办理、院内公文发文办理、会议无纸化、会议纪要督办、用印申请、信息报审、考勤发布、外来用餐申请、派车申请、会议室申请、采购申请、档案提交验审、借阅审批等等功能。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建设项目技术参数要求(附件1)。

    (三)项目实施要求

    1.中标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需在招标单位安装投标测试产品,如有虚假应答取消中标资格。

    2.中标供应商应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确定建设团队及人员岗位、工作职责、操作规程、信息报送、纪律规范等,组织协调好设计工作,确保高效、安全、规范的完成相关事宜。

    (四)劳动安全

    中标供应商应高度重视系统安装和培训工作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按现行规范执行,消除事故隐患。若因施工方安全措施等不力原因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方承担,与采购方无关。

    七、项目商务要求

    (一)实施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部署及培训工作。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60的合同金额,待完成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并验收合格后支付40的合同金额。付款时,中标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本项服务内容的税务发票。

    (三)项目验收

    1.项目验收。采购方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方造成一定的损失,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2.交付资料。中标供应商须交付详细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详细设计框架、拓扑图、源代码、详细说明文档等,并需对采购方全部职工进行详细全面培训。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

    1.系统安全要求。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用户管理、数据保护、防攻击、稳定性及应用安全等方面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第三级基本要求”相关指标。

    2.知识产权和版权要求。若本系统涉及知识产权必须属于供应商,且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质保书。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在采购方使用期间,不得发生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任何纠分;若发生任何纠分,所有后果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售后相关具体事项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中约定。

    (五)其它约定

    中标供应商交付系统后,采购方拥有本项目建设的办公系统所有内容的版权所有权和永久使用权。

    八、组织工作

    本次项目竞争性比选,由重庆市教育评估院教育评价研究与数据中心牵头,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采购小组先作限价金额咨询,再请参加比选单位提供参选方案,采购小组全程参加比选工作。

     

    附件:1.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项目报名表

               2.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3.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项目投标文件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办公系统建设项目竞争性比选采购公告:附件1——3.docx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20年12月7日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传真:023-67715619 电子邮箱:cqspgy@126.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 邮编: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