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为全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按照《重庆市加强家校共育助推“双减”落实的十条措施》(渝教基发〔2021〕37 号)《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共育工作标准(试行)》(渝教评院〔2021〕81号)文件要求,加强家校社共育研究,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特组织申报此项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课题设立
(一)课题类型
本次课题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研究领域可参考《课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题目可自主拟定。
(二)研究周期
各类课题研究周期一般2-3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三)课题管理
课题申报、立项评审、过程指导、结题评审由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管理和组织。
二、申报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评估机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
三、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4日止。
四、申报条件
(一)重点课题申报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责任。
(二)一般课题申报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
五、申报程序
(一)课题申报人通过登录市教育评估院“家校共育监测”板块下载(网址lhttp://www.cqjypg.com/channes/324.html)课题申报表,填报好后加盖本单位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以“单位名称-主持人姓名-课题名称”命名),提交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
(二)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将加盖公章的申报统计表和课题申报书,于2022年6月24日前统一报送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梅永鲜 汪华凌
联系电话: 023-67716527
电子邮箱:cqspgyjjs@126.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家校社共育评估监测中心)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2022年5月25日
重庆市教育评估院 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传真:023-67715619 电子邮箱:cqspgy@126.com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欧式一条街兴隆路20号 邮编:4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