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利启动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将于5月24日至25日开展,本次监测范围包括全国31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抽取样本县(市、区)337个。我市渝北区、江津区、大渡口区、大足区、荣昌区、忠县、云阳县、酉阳县等8个区县将作为重庆样本区县参与此次国家监测工作。
在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坚强领导下,3月25日下午,由重庆市教育评估院、重庆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精心组织,重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部署及培训会在804会议室隆重召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级调研员张利星出席会议并讲话,8个样本区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人、区县质量监测中心负责通知及监测信息员共3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培训会由市教育评估院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何怀金主持。
会上,市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两位同志介绍了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总体安排及要求,对国家监测信息上报进行了系统操作培训,各样本区县就监测工作安排,质量监测结果应用等相关情况进行充分研讨。
培训会最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一级调研员张利星就本次监测工作提出三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他指出,“各区县一是要充分认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重大意义,明确质量监测是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的迫切需要、是坚持立德树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现实要求、是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内在需求;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监测制度、强化各方协同、加强学习研究,着力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规范化水平;三是要明确要求坚持监测标准,确保数据准确,要完善实施机制,确保工作畅通;同时,要注重问题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张利星调研员特别强调,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第三个周期的收官之年,各样本区县一定要严格要求,通力合作,共同做好重庆市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